制作流程
1. 混料,把高压聚乙烯,色母,消泡剂等原料按照一定的比例均匀的混合。
2. 挤出:通过一定的压力,将混合均匀的混合物挤出来。
3. 模具成型:挤出来的混合物再经过模具加工成型。
4. 修整:将一些多余的毛边用小刀进行修整。修整后放到一旁冷却。
5. 加沙条:一般塑料路锥底部都是带沙的,为的就是让塑料路锥更加稳定,不易被撞倒或者大风刮倒。
6. 加反光锥套:路锥本身做出来就是用来放置在一些施工场所,大型公共场所,用于交通警示的,加反光锥套是为了让路锥在漆黑的夜晚,车灯照射下进行反光,避免交通意外的发生。
路锥生产,路锥批发,路锥销售,云南路锥哪家好,就选昆明渝西劳保用品,质量保证,欢迎新老顾客来电咨询!
交通设施简介
交通安全设施对于保障行车安全、减轻潜在事故程度,起着重要作用。良好的安全设施系统应具有交通管理、安全防护、交通诱导、隔离封闭、防止眩光等多种功能。为了防止交通事故,保证交通顺适,发挥道路的功能,必须设置交通安全措施,根据交通流的需要及地形、地物的情况,道路上必要时应设置人行跨路桥(包括地下人行横道),栅栏、照明设施、视线诱导标志,紧急联络设施及其他类似设施等。
路锥生产,路锥批发,路锥销售,云南路锥哪家好,就选昆明渝西劳保用品,质量保证,欢迎新老顾客来电咨询!
(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
所谓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是指交通设施已经交付使用或者处于正在使在这些交通设施上行驶或者要根据其打出的信号指示行驶,也就是说,这些交通设施与交通运输安全有着直接联系,如果对这些交通设施进行破坏,就会直接造成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反之,破坏那些虽然也是交通设施,但不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施,则不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如破坏火车站的候车室、长途汽车站的货仓、机场的候机室等,因其不直接关系行车、行船、飞行的安全,故不能成为本罪的对象。
路锥生产,路锥批发,路锥销售,云南路锥哪家好,就选昆明渝西劳保用品,质量保证,欢迎新老顾客来电咨询!
您好,欢迎莅临渝西劳保,欢迎咨询...
![]() 触屏版二维码 |